雞蛋慶生引發腦震盪爭議,女子要求賠償135萬,結果揭曉!

陳姓男士與他的義工團隊,在花蓮的一間民宿舉行慶生活動,選擇用雞蛋敲頭的方式給女團員慶生,卻意外引發女團員腦震盪、肌肉拉傷的情況,女團員因此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,要求陳男賠償135萬5470元,然而,花蓮地方法院的判決結果,陳男只需支付4萬1470元的賠償金。

根據判決內容,陳男與謝姓女子同為義工團的一員,於2021年4月17日參加在民宿舉行的慶生活動,陳男以雞蛋敲頭的方式慶生,導致謝女頭部受傷,合併腦震盪、肌肉拉傷而送醫,謝女事後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。

謝女表示,她的頭部被雞蛋用力敲擊,導致頭部受傷合併腦震盪及肌肉拉傷,因此支付了醫療費用6470元、交通費1萬元、12個月不能工作的薪資72萬元、保健品5千元、看護費7日共1萬4000元,加上當時剛洗完澡就被陳男突然用雞蛋砸頭,當場被弄得全身都是蛋液,感到非常尷尬,而且感到非常暈眩,因此一併要求精神賠償60萬元,總計135萬5470元。

陳男則回應,他不清楚為什麼謝女會因此有十二個月不能工作,且他認為交通費及精神慰撫金的請求金額都過高。

法院認定,診所的診斷證明書並未說明謝女因傷不能工作,所以謝女的請求賠償12個月不能工作的損失並無依據,且醫師囑言部分,也未有說明謝女因傷需專人看護,因此謝女的看護費請求也無依據;至於交通費部分,謝女也無法提出證據證明有此部分支出;醫療以及保健品部份則予以承認,對於精神上所受的損害,法院認為應以3萬元為適當,因此花蓮地方法院判決陳男應賠償謝女4萬1470元;至於刑事部分,花蓮地方法院根據傷害罪,判定陳男需接受拘役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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